教科文卫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07-26
(一)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并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三)初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
(四)负责起草有关教科文卫、土地、建设、环保方面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教科文卫、土地、建设、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跟踪监督;
(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教科文卫、建设、环保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视察、调查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医药、建设、土地、环保工作情况提供服务;
(六)做好有关教科文卫、土地、建设、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
(七)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向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八)起草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