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机构职责

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07-26

(一)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村、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中小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意见;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三) 初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并提出初审报告;(四)起草有关农村、农业方面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提出工作报告;受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对有关农村、农业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事)件跟踪监督;

(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关于农村工作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为人大代表视察、调查农村方面工作情况提供服务;

(六)做好有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

(七)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为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

(八)起草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和领导有关讲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