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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09-28

建议第  

分类:生态环境类

汝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表

 

提建议代表

    

常浩

工作单位

南余店乡乡长

联系电话


标题: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建议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要任务,但在目前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推进工作方式方法不科学以及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上热下凉”问题,农民依然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内生动力,不愿投工投劳,出现“干部进村自己干,农民站在路边看”等现象。       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好的村庄,村容村貌变化大;一些地处偏远乡镇的村庄,基础设施落后,整治工作任务艰巨。       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不及时。县政府虽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新安洁公司合作进行垃圾清运,但存在部分村垃圾转运不及时、垃圾箱少,仍有垃圾堆积现象。       二、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要健全机制、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落实责任,逐步推进和实施。    (一)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是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农民群众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农村党员带动示范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加强对农民的教育管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生产习惯,动员农民自觉动手改造和美化家园,变“一头冷一头热”为“两头热”,切实增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二)因村施策。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村情,区别对待。对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查遗补缺,提升标准和档次;对需要集中整治环境的村,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加快改圈、改厕进程;对需要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村,要加快改善水、电、路、房等基础条件。    (三)健全机制。增加街道及村居设置的垃圾箱数量,建立村庄保洁机制、垃圾清运处理机制、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等长效机制。

 

处理结果:

汝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秘书处            2021  日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