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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11-30

  

        11月30日上午,汝南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赖学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主席陈运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残联理事长闫金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汝宁街道党工委书记旦海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永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店镇党委书记王中伟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向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柳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道军,县人民法院、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会33人,实到会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永贵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报告。

  

        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防汛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发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大水利项目实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张红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议案。决定任命张高峰同志为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义琳同志为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秦铭蔚同志为汝南县审计局局长、李随亚同志为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俊丽同志为汝南县水利局局长。任命白茹同志为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献军同志为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王永刚同志为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拟任命人员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王志伟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志伟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对近期人大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