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肖萌菊所作的汝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