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1-29
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决定: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2日—4日举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5.审查汝南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6.审查汝南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关于代表团的组成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组成18个代表团。即:18个乡镇(街道)各组成一个代表团。
三、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办法和报到安排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省、市人代会会议经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流行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第十版防控方案,会议期间实施封闭管理。
(一)通知办法
驻各乡镇(街道)及县直下派到各乡镇(街道)选举的代表的代表均由所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通知。
(二)健康检测与报到安排
请各代表团组织本代表团的代表和随团工作人员于2月2日集中乘车到驻地进行健康监测并报到,上午9:00前报到完毕。
代表团报到和返程用车由各代表团自行安排,大会期间用车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安排。
四、关于代表团工作人员
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确定一名随团工作人员,负责会议期间本代表团的会务、生活、代表联络、防疫等工作。请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于1月31日下午5:00前将代表团工作人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传真或微信报县人大选工委。
五、其它事项
1、请各代表团派1名工作人员,于2月1日上午10:00到县人大机关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会议有关事宜。
2、代表中的中共党员,须带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由各代表团集中后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3、全程请假代表须经本代表团团长签批后,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于2月1日上午10:00将名单和手续报至选工委,未经批准擅自缺席的,将予以通报。代表出席会议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代表请勿带随员。
4、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请着正装。男士深色西装白色衬衣打领带,女士衣着大方得体。
5、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入住宾馆,凭就餐券就餐。代表参加各种会议须佩戴本次大会出席证,按照会务指南的要求按时入场参会。
6、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要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团代表,确保按时报到、领取会议证件材料、按时参加有关会议。
汝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