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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汝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2-03

  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汝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3年2月3日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肖萌菊所作的汝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