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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   报 告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2-03

  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

  报 告

  2023年2月3日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霍永贵

  各位代表:

  在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体县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代表职责使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按照《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整体要求,依法向大会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提出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审查组共收到代表们提出的议案5件,其中属于“三农”类的2件,属于工业交通类的2件,属于城建环保类的1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们提出的议案逐件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建议把以上5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

  另外,截止到2月3日下午16:00,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57件。其中,“三农”类的57件,占22.2%;工业交通类的48件,占18.7%;财政经济类的6件,占2.3%;科教文卫旅游类的58件,占22.6%;城建环保类的25件,占9.7%;民政人事类的29件,占11.3%;综合政务类的18件,占7.0%;其他类的16件,占6.2%。

  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领域广泛,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涵盖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反映了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蕴藏代表集体智慧和调研成果,提出的议案、建议既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又与各领域改革发展实际需求密切相关,既有深度分析,又有可行措施,较好地体现了代表的履职意识、为民意识和担当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待大会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