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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5-11-20

  11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行政新区一号楼东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出席并讲话,副主任旦海涛、霍永贵、王中伟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强调要深刻领会全会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全会精神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拟任命人员作任职前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并决定高喜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上,有关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取得了较好效果。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力度,县人大专门和工作委员会要及时了解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誓言、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勤政廉政,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汝南实践新篇章。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人大职责,大力支持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工作,凝聚各方力量,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不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汝南实践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会议还就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高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树祎,县人民法院院长肖萌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军,县监察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