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05-07
县人民政府:
现将《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调研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迎接调查研究的准备工作,及时撰写我县在公共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报告,报告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发至邮箱:rnxrdcgw@163.com。
联 系 人:县人大常委会 栗昊
联系电话:8058669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调研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 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为做好《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公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了解我市公交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市有关城市公交的立法经验,保证《公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调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的要求,围绕确定的立法调研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对我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考察学习省内外兄弟市城区公交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市制定《公共交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出科学分析,提出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意见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解决我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升公共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
二、调研内容和责任分工
本次立法调研范围包括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县城。
(一)城区公共交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公交公司、公交线路的规划情况、公交站台的建设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解决交通拥堵,公交优先发展等具体措施出台和执行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三)发挥城区公共交通的规划引领作用,解决制约城区公共交通发展的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破解公共交通现实难题,推进公共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考察外省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公交立法经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成立立法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宾昌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法律界专家参加,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
四、调研时间
5月上旬,到省内外部分市考察学习立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开展好调研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对所承担的调研项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统计核对相关数据。做到数据对得上、结果有出处,保证调研的真实性、有效性。
(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办法及疫情防控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