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1-05-25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定于2021年5月27日上午8:00在县行政新区1号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审议表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2.听取审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的整改报告(书面);3.听取审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整改报告(书面);4.听取审议基层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整改报告(书面);5.听取审议宿鸭湖水生态保护情况的整改报告(书面);6.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7.人事任免事宜。
二、出席人员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
(一)全体会议列席人员
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组负责人、述职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18名县人大代表。
(二)分组会议列席人员
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18名县人大代表按照分组名单列席分组会议。
四、几点要求
1.请与会人员于5月27日上午7:40前,到县行政新区1号楼一楼会议室报到。
2.各乡镇(街道)列席会议的一名县人大代表,由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确定人员并负责通知参会。
3.请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积极准备,并将有关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60份,电子版报送至邮箱:rnxrdb@163.com)。
4.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规定于会前向常委会主任请假,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