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来源:汝南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2-04-20
——2022年4月20日在汝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汝南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肖萌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汝南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 在县委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汝南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建设“三县一家园”(1)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6743件,审执结45726件,结案率为97.82%。与2012-2016年受理案件数19489件和审执结数18887件相比,分别上升了2.4倍和2.42倍。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优秀执法单位、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单位、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通令嘉奖等78项集体荣誉称号;118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卢智勇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罗永成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宋振华被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李红霞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刑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我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为先进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成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部署、推动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有效解决法院建设的深层次、基础性、保障性的问题。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教育干警在学党史中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政治忠诚。
二、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服务汝南经济社会建设
(一) 宽严相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884件,审结2860件,结案率为99.17%,判处犯罪分子3136人,其中4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认真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机制,努力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积极落实《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办法》,有效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权益。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加大刑事和解与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52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坚持惩罚与挽救相结合。成功审结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王某某滥伐林木案(3),被告人主动将被毁林地恢复原状并栽种树木500余棵,实现了刑罚惩罚与生态修复效果的统一。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了新蔡县政协原副主席兼统计局局长袁某某受贿罪一案(4),邀请市、县财政系统近300人参加了旁听,庭后与市纪委联合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断卡行动”(5),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163件。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关爱留守儿童法治报告会”等一系列送法进校园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妥善审理民商纠纷,保障经济高速发展。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077件,审结27776件,结案率为98.93%。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在确保案件质效的前提下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将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引入家事审判,注重家事关系中的情感修复,努力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完整。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司法层面解决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备受争议的‘同命不同价’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化解纠纷,推动城乡社会融合发展。统一婚约财产、抚养费等案件裁判标准,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坚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维权活动,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大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6)集中审理,缩短办案周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原告楚某某等20名农民工诉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被省高院评为2019年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典型案例。
(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诉讼审前和解。五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和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292件,审结1214件,结案率为94%。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城市管理、土地征收、违法建筑物拆除、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重大执法活动36次。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 将协调机制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注重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经和解原告主动撤诉68件,调解28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针对诉讼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积极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交流、协调,召开行政协调会26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参与旁听庭审活动,较好的促进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7年的12%提升到2021年的50%,较好的改变了老百姓“告官不见官”、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状况。
(四)深入推进执行攻坚,抓实执行办案任务。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4329件,执结13639件,结案率为95.2%,实际执行到位标的总额14.5亿元。围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多措并举努力解决执行难,2021年如期完成“3918”核心指标(8)。完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突出执行强制性,用实际行动兑现为民承诺,常态化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规范执法行为、百日提质增效”、“金融债权专项执行”等活动100余次,为1252件涉农民工执行案件追回劳动报酬910.6万元。全面推行“互联网+司法拍卖”,共发布网络司法拍卖992件,成交金额1.13亿元。加强社会各界联动,在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依法纳入失信名单7471人次,限制高消费10175例,拘传被执行人千余人。扎实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要求,加强执行案款精细化管理,发放执行款1.19亿元,让人民群众在得到真金白银后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在群众满意度上下更大功夫
(一)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平台,指派专人为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9)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五年来,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流程,共接收网上立案17286件,网上缴费7409件,缴费金额712万元,通过12368热线受理当事人咨询、投诉和建议共1763次,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共为2194起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25.6万元,为104起案件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24.3万元。
(二)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花园式办公”的标准持续完善我院机关大楼和各法庭基础设施,办公办案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全面落实电子签章、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OA收发文、裁判文书上网、电子送达裁判文书等信息化系统的应用,积极探索无纸化办公。完善“互联网+司法公开”途径,依托办案系统多渠道自动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提高承办法官效率意识。利用文书纠错、法官助手等软件,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实现法官办公、办案的自动化、集约化。2019年,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视察调研时,对我院智慧法院建设和信息化系统应用给予高度评价。
(三)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研究制定《“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法律“五进”等活动,深入辖区党委政府、企业、村委、学校等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建议,并加以整改,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扎实开展“万人旁听百场庭审活动”,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农民工等各界群众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以鲜活的案例教育旁听群众,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有效传播法院声音,充分展示法院形象。
(五)依法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及时化解信访纠纷。强化诉源治理,挑选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在院机关和各法庭设立信访接待点,实现信访维稳工作重心前移,及时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案结事了。2017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信83件,接待群众来访2600余人次。
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为“三县一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通过狠抓法院牵头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提升。在审执工作中服务企业重“提升”,在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中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涉企案件平均审理用时42.84天,同比缩短5天;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91.2天,同比缩短8天。组织力量集中化解了基翔食品等一大批经营不善企业所涉及的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案件,化解了“天中花园”等多个问题楼盘的信访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促进县域和谐稳定。执结涉农信社贷款案件787件,划拨资金1293万元,执行现金781万元,拍卖资产抵债8756万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走访调研企业20余家,精准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在“千人评百岗”活动中,我院立案庭排名位居全县第一。
(二)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1件115人,均已审结。在涉黑恶犯罪案件审理时,坚持从严从快,快审快执,审出声势、打出震慑,同时注重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打财断血”。依法对我市首例郭某等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10)作出生效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二年。依法对我县首例闪某某等16人“涉黄”恶势力犯罪进行了审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在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后,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推进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
(三)认真落实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选派5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48名干警担任驻村帮扶队员,深入贫困户家中全面开展“五个一”、“五净一规范”等宣传帮扶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得到群众广泛好评。院党组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帮扶责任村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全院党员干警捐款7200元,为贫困户购买米、面等生活用品。完成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队员轮岗工作,新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队员全力协助村镇、社区开展防疫宣传、疫情排查登记、执勤等疫情防控工作。我院先后被授予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脱贫攻坚奉献奖等荣誉称号。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9年我院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院机关内设机构数由18个缩减到10个,审判业务部门与非审判业务部门达到7比3。认真推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动态调整机制,38名入额法官组建成新型审判团队。加大对优秀中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鼓励年轻法官到基层法庭锻炼,目前全院85%的人员集中在办案一线,人员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为强化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在原有九个党支部的基础上,增加至十五个党支部,从而做到基层法庭一庭一支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组织干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民法典等集体学习活动,提高员额法官办案质效。鼓励干警积极撰写办案心得、调研文章,刊发内部刊物《汝南审判》20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等评选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强化廉政作风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案促改等活动。聚焦“六大顽瘴痼疾”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自查自纠、“七查”、开门评查等措施全面排查梳理问题,严肃处理违规干警。在高质量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围绕顽瘴痼疾整治任务,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共新增、修订各项规章制度28项。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着力提升司法质效公信力
汝南法院深刻认识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突出特点和制度优势,树牢“监督就是关心、就是支持、就是保障”的理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执行、人民陪审员等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观摩庭审、见证执行,按时办结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审结抗诉案件,狠抓内部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056件,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参审率达到98%。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及时收集网络舆情,积极回应质疑。坚持高标准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工作,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公开上网裁判文书38268份,网络直播庭审7153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五年来,汝南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短板和弱项: 一是审判质效有待提升。统计数据显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和审判效率都有待提升。二是执法办案理念有待提高。庭后久而不议,久而不决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信息化应用水平需进一步加强。有些系统衔接还不够流畅,操作使用不够熟练。四是司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须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的院庭长在监督管理与干预案件的尺度上难以做到精准把握,心存顾虑,害怕触碰纪律红线,放不开手脚去履行职责,从而造成监管乏力的情况。对此,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思路
务实笃行新征程,奋辑争先再远航。2022年,汝南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现代化汝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全院干警理解把握“两个确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坚定历史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大局。聚焦“两个确保”等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汝南建设。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做好“六稳”“六保”、“万人助万企”工作,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强化农民权益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要始终把履职尽责作为对党忠诚、服务大局最重要、最直接的体现,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司法更加契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起案件。真正使全院干警的思想、能力、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提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守住司法底线,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五)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履职能力。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事项,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对代表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2022年,汝南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目标定位,锐意进取,求实创新,为汝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有关数据说明图一:汝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以来收结案情况备注:2017年收案8989件含旧存602件,2018年8745件含旧存397件,2019年10199件含旧存469件,2020年10169件含旧存1025件,2021年11100件含旧存568件。图二:汝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以来结案结构情况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三县一家园”(见第1页):指建设工业强县、文旅名县、生态美县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这是全县“十四五”发展的目标。
2、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见第2页):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2021年开始将在全国政法系统全面铺开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3、被告人王国启滥伐林木案(见第3页):2017年12月25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国启犯滥伐林木罪,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责令王国启对被毁坏林地依法恢复原状,栽种树木275棵并保证成活或者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诉讼中,被告人王国启已将砍伐的林地恢复原状并栽种树木500余棵,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王国启的公益诉讼。
4、新蔡县政协原副主席兼统计局局长袁森林受贿罪一案(见第3页):袁森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3万元,长期为他人在承揽项目工程、拨付工程款、项目招投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汝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5、“断卡行动”(见第3页):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长期从事收购贩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断卡”行动的目的,就是要斩断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一系列犯罪的作案链条。
6、小额诉讼程序(见第4页):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各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我省的标准是3.5万元以下。小额诉讼程序仅在基层法院适用,实行一裁终审、二个月内审结、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再审。
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见第5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之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既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也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8、“3918”核心指标(见第5页):即要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办理合格率不低于90%,要求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要求执行信访的办结率不低于90%,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9、跨域立案(见第6页):指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借助互联网技术创设的一项诉讼制度。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实现全国范围诉讼服务事项跨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构建起四级法院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有助于解决好群众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
10、郭刚等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见第9页):该案我院于2017年11月29日立案受理,于2017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对郭刚等七人分别作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伍仟元至三万伍仟元、共同退赃十一万元的有罪判决。宣判后,七人上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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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2年4月印
(共印555份)